十八大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
2012-12-20 15:42| 发布者: lvxiaofang| 查看: 2430| 评论: 0

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,它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体现党的重要主张,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4日闭幕,大会表决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正案)》。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:

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。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。

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。“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”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理论体系、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。

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。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,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。党章修正案采纳了只有改革开放,才能发展中国、发展社会主义、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。

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。大会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,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,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。

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。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,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反腐倡廉建设、制度建设,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,建设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。

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。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、党的基层组织、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了一些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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